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把好财政资金补贴农机产品质量关”的要求,农业部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在5月份组织开展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工作。
督导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了解各省非通用类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非通用类补贴机具质量督导、农机质量调查、投诉监督体系建设、投诉受理和处理等情况。二是检查通用类补贴机具质量保障情况,重点是企业生产条件、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及执行情况、企业质量承诺的兑现情况、企业售后服务情况和补贴机具使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等。三是检查通用类补贴机具的推广鉴定情况。四是了解农机用户在使用补贴机具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监督发生集体投诉的产品生产和质量情况。
江苏、浙江、山东和河南是我国最主要的农机生产大省和销售大省。农业部组成了4个督导工作组,赴上述四省开展巡回督导工作。督导方式以召开座谈会、走访用户、现场抽查农机生产企业和农机销售商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