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全面培训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9〕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使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准确把握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统一认识,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增强执行力,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提高基层国土资源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根据中央《关于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08]22号)的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党组2009年重点工作布局安排,部决定从2009年6月至11月全面开展培训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工作。现将《全面培训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部培训办公室:卢 川
010-66558504,010-66558510(传真)
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刘彦琴
010-66557967,010-66557925(传真)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