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在农民工就业服务、技能培训、社会保障、依法维权、公共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意见》,部署从六个方面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
一、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农民工就业。采取调控企业裁员、灵活用工、重大项目吸纳就业、就业援助、劳务输出等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促进失岗农民工实现再就业。
二、认真抓好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围绕市场需求、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做好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培训效果。
三、鼓励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投身新农村建设。推广“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等创业模式,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引导返乡农民工投身新农村建设。
四、认真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依法维护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做好农民工养老保险省内异地转移和接续,为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发放失业保险金或一次性生活补助;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将具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
五、着力做好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建立多部门预防工资拖欠联动防控机制,强化工资支付监控,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加大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按照“快立、快办、快结、办好”的原则,妥善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保障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流转权益。
六、积极开展农民工公共服务。及时妥善安排农民工子女入学,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做好计划生育服务工作,逐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