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数字中国提供标准支撑——国家测绘局副局长李维森就
《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
《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三个标准发布实施答记者问
《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三项测绘行业标准已于2009年3月30日经国家测绘局批准发布,自4月1日起正式实施。日前,记者就这三项测绘行业标准的制定、发布与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国家测绘局副局长、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主任、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李维森。
记者:请问为什么要制定这三项标准?
李维森:地理空间框架是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信息化发展的基础平台。胡锦涛总书记指示测绘部门要“推进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提高测绘保障服务能力”。温家宝总理要求“加快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构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基础框架。积极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全面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李克强副总理在给国家测绘局的批示中也提出:“加强自主创新,着力构建数字中国,加强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推进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重要指示,国家测绘局从立法、规划、政策与技术标准制定等方面入手,全面展开了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2006年9月,国家测绘局和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服务的指导意见》,以加快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开发、整合、共享和应用。国家测绘局在《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同时,国家、省和城市三个层面分别开展了不同尺度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面向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社会公众需要的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也已在近50个城市开始构建。
大家知道,标准化工作始终是测绘事业与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证。作为各类信息的载体和定位基础的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更需要规范化、标准化。随着数字中国、数字区域、数字城市建设的深入和相关工作的全面展开,我们越来越感到,科学界定地理空间框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内涵,明确三个概念之间的相互关系,规范基本技术要求,统一大家的思路和目标,是保证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顺利完成和可持续更新维护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地理空间框架纵横相连、上下贯通的重要条件。因此,国家测绘局提出并组织制定了这三项标准,对信息时代的测绘从顶层进行设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统一认识、理清思路,以规范地理空间框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加强地区间框架的统一性和衔接性。
需要指出的是,制定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测绘局“三定”方案赋予的重要职责。加强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繁荣地理信息产业的迫切需要。几年来,国家测绘局对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力度不断加大,重要的基础性、关键性标准的制定修订速度不断加快。前不久,国家测绘局与国家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联合制定印发了《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通过制度来强化对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并通过标准化工作来强化对测绘事业和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技术统筹。这三项行业标准的发布与实施,正是我们这一系列工作部署的最新进展和成果。
记者:请介绍一下三个标准起草和审查的过程。
李维森:国家测绘局经过详细、慎重的调查研究,于2008年正式启动三项标准的起草工作,组织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一批业内专家,制定了详尽、可行的起草方案,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在对国家、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和数字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践经验、技术成果总结提炼的基础上,开展了标准的起草工作。标准草案形成后,起草组走访了太原、杭州、郑州、南宁、温州、嘉兴、潜江、威海、烟台、萍乡、宜春、聊城、临沂、西宁、平顶山、徐州、奎屯、莆田、惠州、北海、呼和浩特等10多个省区20多个城市,征求意见,又书面征求了全国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40多个城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经消化吸收,修改完善了标准草案,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8年11月,国家测绘局组织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中国测绘学会及陕西、黑龙江、四川、浙江、山西等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选派的专家,就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研究讨论,起草组在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了标准送审稿。2009年3月,标准送审稿通过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审查,已于3月30日经国家测绘局批准发布,自4月1日起正式实施。
记者:《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明确了哪些问题?其适用范围是什么?
李维森:这一标准从技术上界定了地理空间框架的含义与构成,规定了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适用于数字中国、数字省区和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维护和服务。
地理空间框架是地理信息数据及其采集、加工、交换、服务所涉及的政策、法规、标准、技术、设施、机制和人力资源的总称,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目录与交换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和组织运行体系等构成。
地理空间框架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目录与交换体系、组织运行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五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包括测绘基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面向服务的产品数据、管理系统和支撑环境;目录与交换体系包括目录与元数据、专题数据、交换管理系统和支撑环境;公共服务体系包括离线的地图与数据提供、在线服务系统和支撑环境;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和组织运行体系是支撑保障。
地理空间框架分为国家、省区、市(县)三级。数字省区和数字市(县)地理空间框架是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在总体结构、标准体系、网络体系和运行平台等方面是统一的、密不可分的。地理空间框架应实现国家、省区和市(县)三级之间的纵向联通;数字省区和数字市(县)地理空间框架,还应实现与相邻区域的横向联通。
记者:《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明确了哪些问题?其适用范围是什么?
李维森:这一标准从技术上规定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含义、组成、分级和要求,适用于各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是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及实现其输入、编辑、浏览、查询、统计、分析、表达、输出、更新等管理、维护与分发等功能的软件和支撑环境的总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管理系统和支撑环境三部分组成,一般包括现势库和历史库。其中,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是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核心,按类型分为大地测量数据、数字线划图数据、数字高程模型数据、数字栅格地图数据和数字正射影像数据五个分库,各分库根据比例尺和分辨率的变化细化为子库,子库可根据要素分成若干层;管理系统和支撑环境是数据存储、管理和运行维护的软硬件及网络条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分为国家、省区和市(县)三级。
记者:《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明确了哪些问题?其适用范围是什么?
李维森:这一标准从技术上界定了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含义、组成与分级,规定了数据内容及加工过程,对管理与服务系统及支撑环境提出了要求,适用于各级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建设、服务和维护。
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是依托地理信息数据,通过在线方式满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对地理信息和空间定位、分析的基本需求,具备个性化应用的二次开发接口和可扩展空间,是实现地理空间框架应用服务功能的数据、软件及其支撑环境的总称。
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由数据集、交换管理系统、在线服务系统和支撑环境组成。数据集是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面向服务的产品数据(含地理实体数据、影像数据、地图数据、地名地址数据和三维景观数据)、其他部门或单位的专题数据,以及目录与元数据;交换管理系统与在线服务系统是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应用接口和运行维护工具;支撑环境是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提供服务的保障条件。
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分为国家、省区和市(县)三级,每级由若干节点组成,各节点技术结构基本相同,通过网络相对独立地提供服务,横向实现相邻地域的衔接,纵向建立垂直关联。
记者:请问地理空间框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三个概念有何关系?
李维森:三个标准不仅明确提出了地理空间框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定义,也理清了三者之间的关系,这既和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相统一,又充分考虑和适应了测绘科技发展带来的变化。
三个概念之间,可以说地理空间框架是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及相关政策标准体系、组织运行体系的总称,或者说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要通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和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来实现。其中,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由地理空间框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中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管理系统和支撑环境组成。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由地理空间框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中面向服务的产品数据、地理空间框架目录与交换体系和地理空间框架公共服务体系中的在线服务系统和支撑环境组成。
记者: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中怎么分工?与相关专业部门是何关系?
李维森: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应由国家、省区和市(县)分级建设,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分建共享,纵向上下联动、横向互联互通。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是地理空间框架的核心,根据我国基础测绘统筹规划、分级管理的工作制度,国家测绘局负责以1:100万至1:5万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为数据主体的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以1:1万、1:5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为数据主体的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市(县)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以1:2000至1:5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为数据主体的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标准还规定,地理空间框架的数据体系不仅包含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也包含通过交换获取的专题数据,这部分数据需要由相关专业部门负责采集、提供与维护。另外,地理空间框架中的网络、交换体系等建设,必须依靠国家信息化建设的相关基础设施,因此,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始终离不开相关专业部门的合作与支持。
记者:地理信息在线服务是否存在涉密问题?
李维森:地理空间框架是否涉密完全取决于其数据是否涉密。涉密的数据只能在涉密网中运行,非涉密数据可以放在政务外网、公网等非涉密网提供使用和服务。涉密的地理信息数据及其衍生产品,未经国家测绘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保密技术处理的,不得公开使用,严禁在公共信息网络上登载发布使用。因此,在提供地理信息在线服务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保密政策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并对地理信息数据进行保密技术处理。
记者:这三项标准发布实施后将会发挥哪些作用?
李维森:这三个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一,统一认识、理清思路。这三个标准从技术上科学界定了地理空间框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内涵、外延及其相互关系,统一了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信息化时代对上述概念的认识,使相关测绘工作有了共同的认识基础,理清了地理信息服务的发展思路,形成了对测绘规划、统筹、计划和部署等管理方面的共识,有利于地理空间建设的统筹协调开展,避免了多头立项、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同时消除了标准不统一带来的资源浪费和应用障碍。
第二,规范建设、加快进程。《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明确了地理空间框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之间的关系;《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对建库的数据内容、数据检查、数据组织和管理系统应当具备的功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能进一步规范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明确提出了数据集应包含的内容,交换管理系统必须具备的功能,以及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的基本技术要求。这都将使相应的建设工作目标更为明确,技术路线更为科学合理,避免走弯路,从而加快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进程。
第三,保障联通、促进共享。按照基础测绘工作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各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这三个标准的实施,将促进各级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能够按照统一的技术要求开展,保证基本内容的一致性和技术上的联通性,确保地理空间框架在纵向和横向上可以快速集成和无缝衔接,促进各地各部门信息共享。
记者:下一步国家测绘局在三个标准的贯彻实施方面有什么样的措施?
李维森:在三个标准的贯彻实施方面,国家测绘局下一步将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做好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借助测绘类报刊、网站、杂志等传媒,对三个标准进行深入宣传,面向社会刊发三个标准的解读文章,使广大测绘从业人员和用户充分了解这三个标准的意义、作用;分层次地开展专题培训,采取标准起草专家授课等方式,面向全国数字城市、数据库建设及使用、维护方面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举办集中培训班,促使相关人员尽快学会正确使用标准。
二是做好标准的实施执行工作。国家测绘局将对地方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要求,在相关数据库、信息公共平台等建设方面采用这三个标准。基础地理信息和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是搭载当地社会经济信息的权威的、统一的空间定位基础,直接影响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高效性、现势性,关乎信息化建设的成败。因此,在这些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检查和验收过程中,必须采用这三个标准。
三是做好标准实施的监管工作。国家测绘局将开展三个标准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监督各地对标准的贯彻实施,着重检查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数字省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过程中这三个标准的执行情况,进一步规范基础地理数据库和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保证三个标准得以有效贯彻实施,实现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