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治安案件查处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和透明度,河南省公安厅近日出台方案,要求河南省治安系统全面推行查处治安案件“三个一”和“五公开”工作制度。
“三个一”是指“简易案件一天内查结,复杂案件一周内查结,疑难案件一个月内查结”;“五公开”即“公开办案民警和责任人、公开办案法律法规、公开办案时限、公开办案程序、公开案件进展情况”。
河南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基层所队在受理案件后,对属于管辖范围内的治安案件,应当及时展开调查,按照“五公开”的要求依法公正处理。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向当事人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对当事人提供的线索要迅速查证。办案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明确案件主办责任人,并将办案人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以口头或其他方式告知相关人员、单位。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监督电话、值班电话向办案单位查询办案人、责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办案单位应当及时予以答复。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时,办案人员在不泄漏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不妨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要如实、耐心地予以答复。因职务或岗位变动需要重新确定办案人的,要将变动情况及时告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