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黑龙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再次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迅速贯彻落实省政府重要指示精神,抓紧做好防大汛、特大汛情的各项工作。
通知强调,一旦发生汛情,各级各部门要迅速组织抢险工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尽全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各级政府和有防洪自保任务的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对工程设施安全运行状况、防汛预案制定、物资储备、队伍组织、责任落实、通讯预警等防汛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各地、各部门都必须把问题解决在大汛之前。要突出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把防御山洪灾害基层责任制落实到乡村屯,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执行水库调度运行计划,严禁超汛限水位蓄水,加强在建和消险加固水库工程监管。要强化中小河流洪水的防御,一旦出险,及时启动防汛预案,及时组织抢险,确保不溃堤。必须做好沿江河、行洪区内村屯人员安全转移工作,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各地要组织水利、国土、建设等部门,对土地开发、临河建设、采砂采金等与河道有关的项目进行一次专项清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影响河道安全行洪的项目集中进行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