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和个私协会认真贯彻落实《“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确保取得实效。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工商总局等7部门共同制定的《计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和个私协会从大局出发,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结合起来,立足职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完成好《计划》赋予的工作任务,帮助高校毕业生成为个体私营经济领域的就业者和创业者。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在选择、确定见习单位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计划》规定的标准进行操作,不得随意降低条件,防止凑数应付,务求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逐步确立见习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