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中国气象局下发《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标准化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意见》提出,中国气象局将经过3至5年的努力,基本建成覆盖气象事业各个领域,协调、统一、配套的气象标准体系。
《意见》提出,力争每年颁布实施气象国家标准20项左右,气象行业标准40项左右;气象标准制订周期控制在3年以内,标龄控制在5年以内。
《意见》还就加强气象标准化工作提出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气象标准体系。围绕业务需求,加大标准制修订步伐。加强科技创新,提升标准质量。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气象标准化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快与国际接轨,提升气象标准的国际地位。加大气象标准宣传贯彻和实施力度,发挥标准的效益。建立气象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增强标准服务功能。力争在2010年底前基本建成以“三库、一网、两系统”(即气象标准档案库、气象标准项目库、气象标准化人才库,中国气象标准化信息网,气象标准管理系统和气象标准发布信息系统)为基本构架的气象标准信息服务和管理平台。
该《意见》指出,为做好标准化工作,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将强化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标准化工作机构、建立稳定可靠的资金投入机制和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