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山西省从7月份开始,将在全省选择管理规范、规模较大的企事业单位安排毕业生开展见习活动,岗位共计1万个,时间为3-12个月。这是省委、省政府近期帮助毕业生就业10项重要措施之一。
此次安排见习岗位具有一定的“政府买单”性质,对见习期间的大学生发放生活补贴,并按照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执行,由当地政府和见习单位各负担50%。补贴标准原则上按每人每月600元掌握。当地政府负担部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付,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月发放到见习人员银行卡中。
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各市安排见习岗位,并鼓励和支持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在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参加就业见习。对符合“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离校未就业大学生,优先安排就业岗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各市将通过相关网站,陆续发布见习岗位需求信息。毕业生与见习单位达成用人意向后,双方签订《就业见习计划协议书》,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毕业生的见习关系;见习毕业生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如有特殊原因,见习单位应及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见习期间,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对见习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记者 贺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