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开始,六盘水市在全市村级组织中实行重要村务票决机制。
在六盘水市民政局下发的《关于在全市推行重要村务票决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对村级经济发展规划;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的立项及建设方案;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村集体经济、资产、资源及所得收益的管理、使用;村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村集体资金奖励;村集体大额举债;村耕地占用征用、项目建设和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支农惠农的重大事项,必须先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需要票决事项的议案。村党组织统一受理票决事项议案,并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后,召集由全体村民公开选举出来的村民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票决通过后,票决事项由村委员会具体实施,并接受村民代表监督。
规定还要求,对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和管理中独断专行,或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责任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
六盘水市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重要村务票决机制”规范了村级民主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村级决策的公开性、民主性、科学性,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陈诗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