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8月中国保监会正式启动试点工作以来,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进展顺利并取得初步成效。截至2009年上半年,在10个多月的时间里试点共承保超过610万低收入农民,保费收入超过1.4亿元,承担的风险保障超过810亿元。试点初步在创新产品、探索经营模式、启发农民保险意识和维护农村家庭经济安全等方面取得预期的成效。
一是创新了产品,使低收入农民买得起保险。试点拓宽了产品保障范围、简化了理赔程序,以及降低产品价格使农民人均花20多元就能获得1万多元的保障。二是探索了模式,使低收入农民买得到保险。试点以来,保险公司探索了四种小额保险模式:全村统保模式、家庭小团单模式、与新农合合作模式,以及与农村相关机构合作模式等,使保险服务延伸到了低收入农民,降低了成本。三是提高了保险意识,使低收入农民愿意买保险。小额保险的惠农公益性和团结互助精神深入试点地区农民心中,农民投保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四是扩大了覆盖面,维护了农村家庭经济安全。截至目前,小额保险为300多万农村家庭提供了超过810亿元的风险保障。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不仅使农民买得起、买得到、愿意买小额保险,同时还实现了政府满意、农民受益和公司发展的共赢局面。从政府角度看,小额保险发挥了农村社会稳定的“减震器”和经济发展的“保障网”的作用;从农民角度看,小额保险缓解了后顾之忧,并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能解家庭的燃眉之急;从公司角度看,小额保险带动了农村业务发展的特点很明显,有人认为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一根绳牵出了一头牛”。
下一步,保监会将密切关注小额保险发展的普惠性和可持续性,推动小额保险产品和渠道等方面的创新,并加强与国务院扶贫办等相关部委的合作,不断推动小额保险满足低收入群体的真实需求和服务更广泛的低收入群体。同时,保监会还将加强与国际保险监督管协会的合作,将我国小额保险发展经验纳入国际小额保险工作组国别研究,并积极参与小额保险相关标准和监管规则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