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与民政厅积极协调,为流动人口做好事、办实事,积极做好计生家庭后院的工作,让外出打工子女放心。
在社区服务中,内蒙古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作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点工作,落实国家惠民政策时,优先照顾和扶持实行计划生育并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家庭。在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时,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家庭;落实了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按规定享受了计划生育扶助。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牧区养老保险制度,用政府奖励补贴资金为农村牧区计划生育家庭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他们在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赤峰市的12个旗县区,用财政奖励补贴的资金为他们办理保险,使他们老有所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到目前,有独生户6198人参保,补贴资金613万元。
自治区扶贫办在扶贫资金投入上,使计划生育贫困户资金的投入强度普遍高于一般贫困户。今年扶持的300个重点贫困嘎查(村)中,计划生育户和双女户超过7000户,扶持资金近3000万元。2007年、2008年自治区各安排40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专项用于第五期40个移民扩镇点的项目建设,搬迁农牧民4000户、16000人,其中计划生育户和双女户优先纳入搬迁范围予以重点扶持,实现了“移得出、稳得住、富起来”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