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系列资助政策,重庆市财政在及时下达中央财政资助资金的同时,加大资金的调配和筹措力度,及时落实市级财政应承担的资助资金。
今年1月至7月,共下达资助资金15.14亿元,惠及全市高校、中职和中小学学生近400万人。其中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资金10.24亿元,安排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生活费和住宿费资金3.9亿元,安排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和汶川地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近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