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湖南将用两年时间,对2008年以来各级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展开全面排查,着力解决招投标等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由多部门组成的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9月3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原则通过了《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正式方案实施时将公布举报电话,并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曝光。
湖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许云昭和副省长韩永文出席会议。
这已是下半年以来湖南第二次向建筑业下猛药。
8月底,湖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建筑业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出让资质、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进行专项治理,并重点检查项目管理力量配备、到岗、履职情况。对人员配备不足、人证不符、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私招滥雇或长期脱岗、履职不到位等行为。
“相对此前各自为战的日常治理,这一次是集中、系统、整体的整治。”许云昭介绍,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湖南首先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治理方案,并将中央的34项治理目标细化到了56项。
将重点查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城乡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审批和出让、以谋取私甚至索贿受贿的大案要案,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审批立项、规避和虚假招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改变土地用途和提高容积率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在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中因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案件,依法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