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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解除第13号热带风暴“彩虹”Ⅳ级应急响应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09年09月11日   来源:气象局网站

    9月11日11时40分,中国气象局副局长矫梅燕签署解除气象灾害应急预案Ⅳ级应急响应命令。命令指出,中国气象局应急办、减灾司、预报司、观测司、国家气象中心、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华风气象影视信息集团,海南省气象局、广东省气象局解除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命令要求上述各单位加强值班,继续做好后期监测、预报、预警等气象服务工作,同时抓紧做好对本次灾害性天气过程的分析、总结和评估。

    据悉,今年第13号热带风暴“彩虹”于11日9时30分前后进入北部湾东部海面,11时中心位于海南省西北部近海(北纬19.8度,东经108.8度),最大风力有8级(18米/秒)。中央台预计,风暴中心将以每小时2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偏西方向移动,可能于今天晚上在越南北部沿海再次登陆,对我国影响逐渐减弱。(记者 徐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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