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假币犯罪“09行动”办公室表示,公安部将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加大治理假币犯罪力度。
根据公安部与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下发的通知,金融机构今后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面额500元以上的,应当立即通报公安机关;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面额200元以上的,要在当天将有关情况通报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接金融机构报警后,将迅速出警进行现场处置,严格依法开展工作。对确有犯罪嫌疑的人员,可带回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除与金融机构加强联系外,公安机关还将继续加强与检法机关的合作,落实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关于严厉打击假币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密切追踪假币犯罪嫌疑人的处理情况。对处罚、判处明显偏轻的,要及时协调、迅速报告,坚决杜绝以罚代刑、以拘代刑、重罪轻判、降格处理等问题的发生。
据悉,公安部将在经济犯罪侦查局恢复设立反假币处;广东、浙江、河南、安徽等省份将选调精干力量,组建打击假币犯罪专业队伍;其他省区市公安机关也将建立、完善反假币联络员队伍。
为有效调动各地积极性,公安部决定再拿出1000万元,专门用于打击假币犯罪“09行动”的大要案经费补助及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