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卫生厅获悉,10月12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乙肝、乙脑疫苗补种工作。为此,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通知,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解决,严禁向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对15岁以下儿童补种乙肝疫苗,将分3年对199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的未接种或未完成乙肝疫苗全程接种(3针次)的儿童进行接种。今年接种对象为1994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未接种或未完成3针次乙肝疫苗接种的儿童,分3针次完成。
全省范围内8月龄至12岁(1997年1月1日—2009年2月18日出生儿童)无乙脑疫苗免疫及免疫史不全儿童乙脑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于2009年10月19—28日进行。根据既往接种史,未接种过乙脑疫苗,或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未完成乙脑疫苗接种程序的儿童,接种1剂次乙脑减毒活疫苗。对有乙脑疫苗接种禁忌症或在1年内接种过乙脑疫苗的儿童不接种。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要保证乙肝、乙脑疫苗免疫接种工作的质量和较高的全程接种率,以县为单位,乙肝疫苗补种接种率≥90%,8月龄至12岁儿童乙脑疫苗接种率≥90%。若补种接种率未达到90%,则该县重新开展摸底接种工作。(记者 车喜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