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日起,四川省将开展为期3个多月的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专项检查工作。这是记者11月30日从有关部门获得的消息。
此次检查把年度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结合起来,主要检查三个方面: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党委(党组)、政府落实反腐倡廉责任的情况等;二是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情况。着重围绕反腐倡廉整体工作涉及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开展检查;三是综合运用工作措施的情况。包括把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纳入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巡视工作内容的情况等。
检查分年度自查、重点抽查、分析汇总和迎接中央检查四个阶段。在抽查阶段,省委常委将带检查组,随机抽查12个市(州)、8个省直牵头部门和4个省属国有重点骨干企业。 (记者 陈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