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专门通知,要求湖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加强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及汤剂、香囊质量监管。
通知作出了四条具体要求:一是用于配制中药汤剂或香囊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必须从合法渠道购进,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料配制使用。二是配制中药汤剂或香囊,必须严格按有关处方和工艺规定投料,制定质量控制标准,对每批配制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购进、投料、检验和销售建立真实、完整的批配制记录,并建立批留样制度,每批的留样和记录作为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内容,确保每批配制的产品质量可以追溯。三是配制的中药汤剂、香囊,其包装应符合药用包材的规定或其他有关规定,并附有使用说明书,对使用人群作出明确规定。中药汤剂的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处方组成、功能主治、用法用量、注意事项、贮藏、有效期、配制单位等。四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本辖区内配制的中药汤剂或香囊的质量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防控甲流中药材、中药饮片制品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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