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前一阶段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王东峰指出,今年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和地方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组织全系统集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底,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648万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290万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25万个次;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20.1万份;抽检食品近10万组,合格率为93%,有效地维护了食品市场秩序。
一是食品安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顿取得新成效。国家工商总局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及时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周伯华局长和分管局长及相关司(局)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基层检查指导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专项整顿工作的落实。各地工商机关以解决本地区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专项检查、打击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奶制品市场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特别是认真组织开展国庆、中秋等节日食品市场的专项检查,先后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997吨,查扣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122吨。最近,国家工商总局组织了由3位副局长和12位司(局)长带队的15个食品安全专项整顿督查组,在各地自查和整改的基础上,进行了重点专项检查,有力地推进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二是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迈出新步伐。国家工商总局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召开了全国工商系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会议,分级分层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制定下发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和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各地工商机关结合当地实际,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强化食品市场日常监管,有力地保障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三是案件查办和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取得新成果。各级工商机关集中执法力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截至10月底,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8万件,取缔无照食品经营户8.8万户,捣毁制假售假食品窝点3530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02件,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王东峰强调,全国工商系统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着力在巩固成果、强化监管、规范行为和提升水平上下功夫,重点抓好六项专项执法检查、日常规范管理和监管机制、手段的创新,全面提升食品市场监管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市场秩序。
——进一步贯彻《食品安全法》,切实增强履行法定职责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级工商机关要始终把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紧紧围绕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政策措施,增强贯彻《食品安全法》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法治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各级工商机关要在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六项专项执法检查,即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对重点食品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对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义务的专项执法检查。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各级工商机关要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同时,层层强化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将监管重心下移,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职能作用,严格执行基层属地监管责任制度,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为监管重点,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充分发挥信息化网络、电子监管、快速检测等现代化技术手段的作用,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狠抓食品安全大要案件的查办工作,不管涉及什么人和什么地方,都要一查到底,依法严肃处理。
——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各级工商机关要突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紧紧围绕食品入市、交易和退市全程监管,在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上下功夫,既要用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又要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落实总局制定下发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注重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加大对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义务情况的检查力度,依法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和记录制度,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的责任制度,引导和鼓励食品经营企业采用现代化手段,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和电子台账,促进食品经营企业提高自查自律管理水平,为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加强督查检查和协调配合,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和充分发挥监管部门整体优势。各级工商机关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监督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基层监管岗位责任制,层层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同时,要切实加强与卫生、质检、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整体优势。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主任、卫生部部长陈竺,农业部总经济师张玉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