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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祖善主持常务会要求保障舟山跨海大桥营运安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09年12月12日   来源:浙江日报

    浙江省长吕祖善今天(11日)主持召开省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舟山跨海大桥安全营运问题。

    11月16日,舟山跨海大桥发生船只擦碰事故。11月21日,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有关方面决定将大桥试通车日期适当推迟。连日来,省政府办公厅会同舟山、宁波市政府及省级有关部门,按照“远近结合、土洋结合、各司其职、综合建设”的原则,以强化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思路,突出重点,各方协同,提出了加强大桥安全营运工作方案。

    方案要求,在海上安保体系建设方面,要切实加强大桥海上防撞及桥区海域安全,尤其要强化项目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发挥专业海上执法队伍的作用,深入推进平安海区建设,确保海域、船只及大型海上结构物的安全,着重加强大桥自身防护能力和重点海域控制保障能力的建设。近期措施是,认真查找大桥海上安全防护工作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建立大桥安全保护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划定大桥海上安保控制区,强化海上警戒和执法监督,完善海上安保设施建设,及时做好破损桥墩的修复工作,健全应急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惩处力度,为大桥尽快安全顺利通车、发挥经济社会效益提供基本保障。远期措施是,积极探索落实可行有效的技防物防综合措施,有效控制海上事故对大桥安全营运的影响,形成大桥海上安全防护长效机制。在陆上交通安全体系建设方面,大桥已具备通车条件,相关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待大桥试营运后,进一步解决提速运行问题。

    会议决定,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大桥安全保护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并由大桥管理局承担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舟山市政府承担领导责任;切实抓好各项防护措施的落实,确保大桥当前及今后营运安全。

    会议还听取了省政府2009年立法工作和2010年立法计划编制情况的汇报。

    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参加会议。(记者 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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