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
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重点解决当前文化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网络游戏、网吧、网络音乐、演出等市场健康发展,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文化部决定于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3月15日开展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做好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的责任感
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的迫切需要。当前,网络游戏、网吧、网络音乐、演出等文化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社会十分关注。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行管理措施,坚决做到管理到位。
二、落实网络游戏市场监管职责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要按照《关于改进和加强网络游戏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46号)要求,落实网络游戏属地管理责任,于年底前召开一次网络游戏企业学习贯彻46号文件的座谈会,指导督促网络游戏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并于12月底前将网络游戏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建立情况和运行方案汇总报送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开展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日常巡查,及时查处、封堵提供宣扬低俗、色情、淫秽、赌博、暴力等内容的网络游戏产品。
三、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黑网吧的整治力度
巩固净化网吧市场工作成果,加大寒假期间网吧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从严从重打击网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发挥黑网吧整治协调机制作用,配合工商部门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工作,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城郊农村的黑网吧进行摸排和线索收集工作,并及时书面通报工商部门。
四、加强网络音乐、手机音乐市场监管
要按照文化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网络音乐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31号)要求,对属地内网络音乐、手机音乐经营单位要加强管理,对运营环节中的音乐内容要及时跟踪监管,对从事违法网络音乐经营活动和提供违法网络音乐产品的经营单位要依法查处。
五、加大对假唱和非法演出的打击力度
要研究针对假唱、假演奏的执法办案手段和技术监管措施,严厉打击顶风作案的非法演出活动,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工作。加强对营业性演出内容特别是农村演出市场的事前审查和现场监管,防止含有禁止内容的演出节目流入市场。
六、协助做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要把督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加强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等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做好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和服务场所等人员密集区的重点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彻底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请各地于2010年3月31日之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文化部文化市场司。
特此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