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规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康发展,12月21-22日,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四川省委常委、副省长钟勉到会并致辞。国家林业局张建龙副局长、国家档案局李和平副局长分别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林业厅(局)、档案局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共计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被农民群众称为“第二次土地改革”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启动以来,目前,已有9个省(区、市)基本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13个省(区、市)正全面推开,9个省(区、市)正进行试点,全国已确权林地面积达15.14亿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59.42%,发证面积11.36亿亩,占确权面积的75%,发放林权证4000多万本,涉及数亿农民;已调处林权纠纷57万起,调处率为83.8%。
张建龙副局长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是在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表、声像、数据等形式的原始凭证,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真实记录和历史见证,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基础的切身利益和长远生计。虽然前一阶段档案管理工作动手早、行动快、协调顺、配合好,但随着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档案管理工作将由传统单一、静态管理向现代多元、动态管理转变,在此过程中必将遇到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必须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未来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林改档案管理工作。
张建龙副局长要求,各地要以全面贯彻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一是要加强对林改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二是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林改档案管理队伍素质;三是要加大资金投入,改善林改档案保护管理条件;四是要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林改档案管理;五是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林改档案管理工作质量;六是要创新管理机制,开发林改档案数字化和社会化服务管理系统。
李和平副局长指出,做好林改档案管理工作是林业部门和档案部门的共同责任,档案管理工作虽然只是林改工作的一部分,但又是十分重要的部分。不仅是这一伟大工程的历史见证和主要成果,还关系着农民世世代代的利益能否有长期稳固的生活保障,所以,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负责,严把林改档案检查验收关。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参观了四川各地林改档案管理展示、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都江堰市向峨乡灾后重建和林改档案管理情况。四川省林业厅、河北省林业厅(局)、辽宁档案局、云南省档案局,陕西省太白县、湖北省南漳县分别介绍了本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的主要做法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