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日前查获携带松材线虫病松木包装材料。为警示各地,国家林业局发布通告,要求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严格检疫执法,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严重扩散蔓延的趋势。
2009年11月,在福建省林业厅组织开展的全省范围的“2009长剑”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中,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发现莆田市亿力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从江苏省仪征市机电设备配件厂调入的电力设备松木包装材料携带有松材线虫活体,该松木包装材料没有《植物检疫证书》。
经江苏省林业局跟踪调查,该松木包装材料是江苏省仪征市机电设备配件厂从该市刘集镇古井村卜庄组村民卜某处购买。卜某为无牌照个体经营户,所加工松木均是从刘集镇农户家里收购的。刘集镇是松材线虫病疫区,2008年冬至2009年春当地曾发生过部分村民盗伐疫木情况。后虽经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清缴,但仍有少量遗漏。其中部分被卜某收购后加工成松木包装材料销售给仪征市机电设备配件厂。该厂有关人员称其并不知道调运松木质包装材料需要办理《植物检疫证书》。
国家林业局在通告中指出,该事件暴露出一些地方工作中的问题:一是山上疫木源头管理不严。疫木不及时清理,同时又不能有效实施监管,盗伐疫木情况时有发生。二是检查监管工作不到位。对无照经营的涉木单位不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取缔,造成检疫漏洞,致使疫木流散。三是宣传工作不深入,仍有一些企业在调运松木质包装材料时不知道需要办理《植物检疫证书》,使检疫工作得不到企业的配合。同时也有一些地区的一些单位和群众法制观念薄弱,有法不依、有法不遵现象较为严重。
通告要求各地认真汲取此次事件的教训,引以为戒,查找问题,堵塞漏洞,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强化法制教育,建立健全防治责任机制,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责成江苏省林业局针对该事件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进行认真整改,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并于3月底前将整改情况报国家林业局。(中国绿色时报 记者:刘娜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