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简称15号令),实现土地利用和管理规范有序,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国家土地监察沈阳局和省政府20日召开落实15号令、构建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联席会议,并签订“构建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框架协议”,共同研究探索以土地违法问责为手段,建立有效的用地责任约束机制和科学执法监察机制。
据介绍,2009年黑龙江省发现土地违法案件699起,立案652起,涉及土地面积878.59公顷,较2008年有所下降。从黑龙江省近年来出现的大宗土地违法行为和查处的案件来看,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在内容上主要与水利、交通、能源以及一些较大的工业项目有关;在违法形式上,主要以“未报即用”、“未批即用”为主。目前,违法违规用地有上升的趋势,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国家已把2010年确定为土地违法“问责年”,15号令对34种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行为作出具体的处理规定。会议提出,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国土资源政策的法定性、违规用地问题的严重性、违法责任追究的严肃性,避免因违规用地被问责、被扣减用地指标、暂停建设用地审批等行为。
会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现机制、预警机制和查处机制,做到对土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项目建设少违法、少损失、少追责;要进一步落实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制定并实施土地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完善上下联动执法查处机制;要继续加大土地执法力度,明确各类违法用地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要按照15号令和框架协议的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领导,切实把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建设落到实处。
副省长于莎燕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