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国保监会共收到全国人大交由中国保监会承办的十一届二次会议建议93件,比2008年增加30件;收到全国政协交由承办的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98件,比2008年增加20件。目前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去年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内容更为多样化,突出反映了代表和委员们对完善我国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完善医疗责任、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交强险等问题的关注。代表和委员们提出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社会互助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在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独到的优势。通过商业保险机制加大对农村保障的投入力度,是改善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切入点。部分代表、委员还提出,应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他们建议,应允许更多保险公司参与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在国家财政政策支持下,探索建立竞争机制,鼓励其开发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特定业务的专项保险品种,创新出口信用保险方式和类别,制定支持出口型中小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的优惠政策,有效帮助中小企业扩大出口。
中国保监会高度重视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的提案,将其作为改进和加强保险监管、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明确职责分工,规定办理时限,加强督促检查,注意协调沟通,以保证建议、提案办理的质量。对合理可行的建议、提案,中国保监会明确表示予以采纳,并说明有关政策措施和工作情况,阐述今后的工作目标。约有三分之二的建议和提案属于中国保监会正在解决的,约有三分之一的建议和提案属于列入规划待将来或条件成熟后要解决的。部分建议、提案在解决上存在一定困难,虽属于中国保监会主办,还需要其他相关部门的支持。对这种情况,中国保监会实事求是进行了说明,同时将更加积极地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2009年,保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农业保险试点,努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积极扩大试点区域。去年,保监会通过下发文件、召开座谈会、成立工作督导组等形式,在业内统一思想,大力推动农业保险工作。结合国家支持政策,保监会指导、组织保险公司,认真研究农户需求、开展风险评估、开发新型产品。目前,森林保险已在江西、福建、湖南三省启动了试点;育肥猪保险已在四川、吉林、湖南三省启动了试点。二是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建设,促进农业保险较快发展。结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保监会制定了2009年农业保险发展工作计划;印发了促进2009年农业保险发展的相关文件;会同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林业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各地做好森林保险提出了具体要求;与银监会共同完成推进涉农保险和涉农信贷共同发展的相关政策。通过制度引导各地各公司加大对农业保险的重视程度,促进农业保险较快发展。三是规范农业保险经营行为,维护投保农户合法权益。为确保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保监会下发了《关于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一方面要求经办机构简化投保流程,缩短理赔时限,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加大监管力度,切实维护投保农户合法权益。四是加强风险管控,防范化解行业风险。针对猪肉价格下跌等因素引发的能繁母猪保险道德风险较高等问题,保监会与农业部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保险和防疫工作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提出完善保险与防疫工作机制有关要求,明确各方下一步工作职责。五是积极推动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和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保监会组织相关单位启动了农业保险巨灾风险转移机制研究课题,目前课题已完成初稿;指导各公司完成2009年度农业再保险安排,利用国内、国际保险市场转移分散农业风险。
2009年,面对严峻的外贸形势,保监会会同财政部、商务部指导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积极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及其相关的担保业务,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大力支持我国对外贸易。全年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额902.7亿美元,同比增长122.6%;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保额80.6亿美元,同比增长205.3%。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提前17天圆满完成840亿美元的国家任务,平均费率下降27.1%。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占我国一般贸易出口总额的18.6%,比2008年提高12.1个百分点。在支持重点行业、新兴市场出口方面取得新进展,全年支持机电产品出口512亿美元,增长171.2%;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200.1亿美元,增长223.6%;支持纺织品出口127.1亿美元,增长160.9%;支持轻工产品出口73.9亿美元,增长159%;支持企业向非洲、拉美、中东欧等新兴市场出口491.5亿美元,增长114.1%
中国保监会确定将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作为重点建议和提案。保监会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大力推动农业保险发展,为广大农户提供更多更好的保险服务。一是积极推动农业保险立法工作,确保农业保险规范化发展;二是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税收政策支持,特别是农业保险所得税优惠政策;三是加强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公司参与农业再保险安排,完成农业巨灾风险课题研究;四是推动建立农业保险单独立账、独立核算体系;五是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公司的调研,进一步推动林业保险和奶牛保险试点。
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的有关要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充分借鉴其他部委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采取更加有效的工作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保监会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力争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