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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公布对惠普笔记本电脑质量问题调查情况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10年03月18日   来源:质检总局网站

    3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接到消费者关于惠普公司笔记本电脑有关质量问题的投诉后,高度重视,立即组成调查组,开展相关调查。经过调查,惠普公司承认在中国大陆销售的部分笔记本电脑存在质量问题:一是部分惠普笔记本电脑显卡质量问题。问题笔记本电脑涉及包括HP Pavilion DV2000和Compaq Presario v3000系列在内的多个型号。故障表现形式主要是黑屏、死机、过热以及检测不到无线网络等问题。二是部分惠普笔记本电脑显示屏质量问题。问题笔记本电脑包括HP 541等6种型号。故障表现形式主要是显示屏亮线(闪屏)。调查中还发现,惠普公司没有严格按照《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微机“三包”规定)的相关要求来解决消费者的投诉。

    国家质检总局已责令惠普公司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着对消费者诚实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向消费者作出承诺,改进售后服务,负责任地解决好部分笔记本电脑质量问题,切实让广大消费者满意。

    国家质检总局已将调查情况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作了通报。三部门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适时采取相应措施,监督惠普公司落实“三包”规定,维护我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附: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相关链接〕

    链接:微型计算机“三包”的相关规定

    《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本规定所列性能故障时,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停止生产时,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费者因三包问题与销售者、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和其它消费者组织申请调解;或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诉机构申诉;或向国家设立的仲裁机构申请裁决;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链接
· 质检总局已受理消费者对惠普笔记本质量问题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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