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灾害情况
据国家台网测定,4月14日7时49分在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北纬33.1度,东经96.7度)发生7.1级地震,震源深度33公里;9时25分在该县(北纬33.2度,东经96.6度)又发生6.3级余震,震源深度30公里。7.1级地震震中位于玉树县境内海拔4300余米的山区,距玉树县城约30公里。
今天中午12点,青海省人民政府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召开了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截至上午9时的最新灾情:地震共造成617人遇难,313人失踪,9110人受伤,其中重伤员970人,正在医疗点接受治疗的伤员2300多人,这次震灾造成15000户民房倒塌,10万灾民需要转移安置。
二、救灾工作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抗震救灾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千方百计救援受灾群众,同时要加强地震监测预报,落实防范余震措施,切实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回良玉副总理率工作组亲赴灾区,察看灾情,慰问灾民,指导抗震救灾工作。民政部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围绕全力做好受灾群众生活保障,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紧急启动应急预案。国家减灾委、民政部于4月14日8时30分紧急启动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并于12时根据灾情发展将响应等级提升至一级,罗平飞副部长参加国务院工作组紧急赶赴灾区。同时,派出以民政部救灾专员柳永法带领的评估组赶赴灾区一线,协助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二是迅速建立群众生活组工作机制。按照国务院要求,于14日晚牵头成立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群众生活组,建立工作制度,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同时,与铁道部、民航局、总参作战部迅速启动救灾联动机制,协调解决灾区救灾物资供应问题。
三是紧急调运救灾物资。根据灾区应急需求,民政部紧急从天津、沈阳、合肥、郑州、武汉、成都、西安7个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向青海灾区调拨2万顶棉帐篷、5万件棉大衣、5万床棉被,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目前各类物资都已装车和运输,将从15日开始陆续抵达灾区。
四是明确受灾人员临时救助政策。为帮助受灾人员解决生活困难,对此次地震受灾人员实施临时生活救助,即对因灾无房可住、无生产资料和无收入来源的困难群众,给予每人每天10元补助金和1斤成品粮,补助期限三个月,对受灾的孤儿、孤老、孤残人员加大救助力度。所需资金中央财政已在14日下拨的2亿元抗震救灾综合财力补贴中安排。
五是加强灾情跟踪监测。民政部与灾区州县建立直接联系,随时掌握受灾地区的灾情发展和受灾群众的生活安排情况。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及时启动了“空间与重大灾害国际宪章”机制(简称CHARTER机制),确保从相关国际机构迅速获取灾区卫星遥感数据,及时开展灾害评估工作,为救灾决策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全力以赴做好受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视灾区需求抓紧向灾区调运救灾帐篷和各类生活物资,指导各地做好方便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筹集和发放工作,帮助受灾群众解决临时住所问题,千方百计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
二是切实做好遇难群众的善后工作。此次地震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各级民政部门将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做好被困群众的救援工作,切实做好遇难群众的善后工作,妥善做好遇难群众家属的安抚工作。
三是加强对救灾捐赠工作的指导。指导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等民间组织和有关地方做好救灾捐赠工作,建立健全捐赠统计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救灾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和跟踪问效,让捐赠人放心,让受灾群众满意。
四是及早开展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进一步核查灾情,组织灾害损失评估,为灾后重建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指导灾区做好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及时商财政部下拨中央农户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