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遏制污染反弹,重庆市三大措施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力度。
一是以污水处理厂、电厂和钢厂脱硫设施、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各类环境自动监控系统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导致超标排污的,列入环保黑名单,采取挂牌督办和信贷、土地等综合性措施,坚决依法严惩重罚。
二是对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淘汰落后产能落实情况,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限期治理情况,未批先建项目停建停产情况。对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严格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拒不落实相关指令,将依法实施关闭,坚决防止污染反弹。
三是深入开展对化工、医药化工、造纸、印染、矿山等重污染行业企业、尾矿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及时排除可能发生污染事故的隐患,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并督促其尽快整改到位;加大电解锰行业污染整治,防止污染反弹;认真监督危险化学品单位、辐射工作单位落实各项环境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件、辐射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制度,严防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流散和泄漏;要加大力量集中整治群众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打击偷排、直排和超标排污行为;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源区保护环保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影响饮用水源环境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彻底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危害饮水安全的工业企业、危化品(农药)生产(贮存)、畜禽养殖等风险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