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下午,国务院召开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后,上海分会场立即部署落实各项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强调,必须全面贯彻中央要求,结合上海实际,认识再提高、措施再强化、责任再落实,不折不扣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韩正指出,“十一五”前四年,上海市节能减排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但要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形势依然非常严峻。为此,我们必须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紧迫感,把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咬定目标不放松,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韩正指出,当前要在八个方面逐一细化措施,相关职能部门要尽快拿出细致的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进行针对性再部署,确保每一项措施都落实到位——
第一,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确保实现70至80万吨、力争完成100万吨目标。
第二,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控制重大用能新投产项目增量,不再审批、核准、备案扩大产能,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第三,加快实施节能重点工程,进一步落实政策,加大资金支持,特别是推进工业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利用等工程。
第四,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节能管理,做好工业节能降耗,落实电力工业“上大压小”措施,大力推进建筑、交通,以及居民的节能降耗。
第五,强化各类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既要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管,又要加强对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的监管。
第六,加快节能低碳技术开发和应用,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产品。
第七,强化执法,对违规项目必须从严查处。
第八,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尽快出台针对未达标用能大户的惩罚性经济政策。
韩正强调,责任的关键在于落实。要切实强化政府责任,强化约束性指标的执行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对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实行严格的问责制,使约束性指标充分发挥约束作用。同时,要切实强化企业责任,督促企业建立严格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节能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目标责任。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雄主持会议,副市长艾宝俊、沈骏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