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务院第109次常务会议和全国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5月7日,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成立暨第一次会议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会议由协调小组组长、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主持,协调小组18个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和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研究了201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任务,部署了今年淘汰落后产能重点工作,通过了协调小组办公室组建方案。
会上,李毅中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求和全国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迎难而上,尽快将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研究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监督考核,进一步落实完善支持落后产能退出、限制落后产能生产的政策措施,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不断完善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机制,扎扎实实做好今年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十一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节能减排,现就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意义。 >>>>详细阅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六方面工作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宣传工作。向社会全面解读文件精神,宣传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意义,克服畏难情绪和等待观望思想,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国务院的要求上来。
二是分解落实2010年分地区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与各省进行研究协调,要求各地尽快提出今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拟于近期将今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省。 >>>>详细阅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就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答问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节能减排,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即今年的国发7号文件。近日,记者就贯彻落实文件,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对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进行了专访。 >>>>详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