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省监察厅联合公布湖北省大型水库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将水库防汛责任落实到人。
水库安全度汛历来是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一库四人”责任制,其中防汛行政责任人大多为各级政府“一把手”,此外还有主管部门责任人、岗位责任人、安全监督责任人。目前,湖北省已进入主汛期,水库各项防汛责任人已按照防汛职责要求进岗到位,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履行防汛工作职责。
省防指和省监察厅强调,要严肃防汛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者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