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水利部在京召开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会议。水利部部长陈雷强调,三年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是水利部和全国水利系统向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水利部副部长、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矫勇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水利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总工程师汪洪,水利部总规划师兼规划计划司司长周学文出席会议。
陈雷对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水利部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举全部之力、全系统之力投入这场战役。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按照中央的要求和水利部的部署,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与发展改革和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创造了许多好经验,取得了显著工作成效。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水利部建立了部领导分省联系、司局包省、流域机构包片的对口指导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制定了春查秋会、信息报送、进度通报、年度考核、稽察督导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组织对任务重的省进行设计帮扶,对大中型水库的项目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级水利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山东、天津等省、直辖市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列入为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宁夏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纳入自治区党委、政府2008年和2009年主要工作目标,河南、黑龙江、广东等省实行厅领导包片、处室包点,江西等省每月召开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调度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不少省厅对项目多、任务重的县(市)进行重点帮扶,开展项目法人培训和专家巡查指导,充实和增强了建管力量。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水利部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签署了责任书,地方省、市、县三级全面建立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责任书,逐库落实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项目建设单位责任人,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也都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制。贵州除政府层层签订责任状外,水行政主管部门也层层签订责任状。新疆、四川部分市县在签订责任书时,相关责任人交纳保证金,实行风险抵押。浙江、江苏、山东、陕西、山西、云南、安徽等省建立健全考核和问责制度,湖南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不力的县,责成有关市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政府行政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密切合作,及时下达中央资金,并提高了中西部地区的中央补助比例。各地也积极筹措地方配套资金,不少地方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还利用贷款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广西、江苏、山东、福建等省、自治区地方配套资金基本落实。陕西省省财政直管县的配套资金全部由省级负担,部分非直管县的配套资金由省级补助80%。河北省除贫困县配套资金全部由省级负担外,其余县的省级负担比例达70%,对市、县配套确有困难的,由省统贷转借,市、县财政分年度还贷。新疆南疆三地州的配套资金全部由自治区财政负担。山东、重庆、江西、河南等省、直辖市除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外,还通过贷款、地方债券等方式积极筹措地方配套资金。河南省鸭河口、宿鸭湖两座大Ⅰ型水库,在项目批复后、中央补助资金下达之前,通过银行贷款筹集资金,先期开工建设,以保证如期完成任务。山西等省将市县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与省级项目审批和投资计划安排挂钩,完善了奖惩机制。
四是狠抓建设管理。各地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强化质量和安全监督,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合同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目前,江苏省投资完成率已达92.8%,湖南省634个规划内项目已有609个全部完工或主体工程完工,甘肃省75个规划内项目已有38个完成了竣工验收,内蒙古、辽宁、新疆等省、自治区和新疆兵团克服高寒、有效施工期短等困难,积极推进工程建设。河南、浙江等省在例行质量检查、检测的同时,对工程质量与安全实行巡检和“飞检”,对施工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对发现的问题及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及时组织整改。云南省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和质量监督等参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海南省汲取博冯水库溃坝教训,举一反三,排查隐患,认真整改,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湖南、江西、贵州、广东等省对大中型项目探索设计、施工总承包或代建制;对小型项目多的县,以县为单元组建项目法人,实行集中建设管理,打捆招投标选择施工、监理队伍,集中采购重要设备、原材料等。吉林等省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招投标、开工等建设管理情况与项目申报和审批挂钩。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水利部加大了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专项检查、稽察督导和审计整改力度,共组织72个检查组,现场检查389个项目;派出146个稽察组次,对406个项目进行了稽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地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和稽察等部门的作用,加强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督促检查。吉林省政府、山东省人大组织督查组,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进行督查。广西水利厅会同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多次对整改项目进行检查。云南省水利厅与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建立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审计会商制度。重庆建立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开工前、竣工验收前和违规违纪查处情况“三公示”制度。广东、江西、湖北、河南等省由厅领导带队进行专项督导,对进展慢、任务重、问题多的县(市)和项目实行挂牌督办。
陈雷指出,经过各地、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取得重要进展。截至今年6月30日,专项规划内6240座水库已全部开工,中央补助资金370.4亿元已全部下达;地方配套资金到位226.5亿元,到位率79.7%;累计完成投资526.4亿元,投资完成率80.4%;全面完工或主体工程完工5068座,完工率81.2%;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3161座,验收率50.7%。东部地区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内1116座水库已全部开工;全面完工或主体工程完工661座,完工率为59.2%;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338座,验收率30.3%。工程建设质量总体良好,一批经过除险加固的水库已投入运用,消除了水库的安全隐患,提高了水库兴利除害和防洪保安能力,发挥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这些成绩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实践证明,中央提出用3年时间全面解决大中型和重点小型水库病险问题的决策是十分正确的,效果也是十分显著的。
陈雷强调,在看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工程建设进度不平衡、地方配套资金没有完全到位、有的项目质量监管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资金管理不规范、水管体制改革不彻底等问题。从现在到年底,仅剩下不足六个月的时间了,且大部分时间处于主汛期或冬季,南方汛期时间较长,汛后至年底所剩时间无几;北方汛期结束距上冻时间很短,施工时间有限,再加之今年灾害性天气频发,对施工制约较大,真正的有效施工时间更少。年底全面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是对各级水利部门领导能力、工作水平和干部作风的重大考验和检验。各级水利部门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完成这项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全力以赴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这场攻坚战。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目前,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已进入最后攻坚阶段。各级水利部门务必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作为当前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把手要负总责,对工作中的重点环节、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靠前指挥,抓好落实。单位内部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步调一致,形成合力。省厅要督促市、县党政一把手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切实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水利部将按照部省签订的责任书,逐项检查责任落实和履行情况,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成情况与各省区中央水利投资计划安排、水利项目申报等挂钩。各地也要建立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进度严重滞后、不能按期完成任务、发生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要细化实施方案,开展重点指导帮扶。要按照今年年底全面完成任务的要求,组织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倒排工期、节点控制,逐库细化实施方案。方案要充分考虑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和不利因素,充分考虑各个环节、各个节点的衔接和协调,做到周全细致,符合实际,切实可行。要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以日保周,以周保月,全面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各地要把项目多、任务重的县(市)作为重点,把管理薄弱、进度滞后的县(市)和项目作为重点,把开工晚、工期长的大中型项目作为重点,选派能力强、素质高、作风硬、工作实、懂技术、善管理的干部,采取对口支援方式,充实基层管理队伍和技术力量,及时组织专家进行会诊,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帮扶。水利部各有关司局、流域机构和直属单位,要按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方案和相关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帮扶单位的指导和支持。
三要落实配套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必须按照省政府作出的承诺尽快落实。省水利厅要迅速、如实地将配套资金缺口,以及配套资金不落实对工程建设的制约和影响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汇报清楚,并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及市县党委政府的沟通,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同时,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坚决防止滞留、挪用、挤占和套取项目资金,把宝贵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要加强建设管理,严把工程验收关。要严格执行“四项制度”,项目法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监理单位要确保监理人员上岗到位,监管到位;施工企业要保证足够的人员和设备,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设计单位要做好现场技术服务。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要齐心协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要科学组织,严格把关,切实加强工程验收工作,确保完工一座,及时验收一座,发挥效益一座。未完工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抓紧扫尾;已完工项目要抓紧组织蓄水运用验收;要搞好审计、财务决算等基础工作,为顺利验收创造有利条件。
五要实施有效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要树立“质量第一”和“安全至上”的意识,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督促参建各方切实履行职责。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处理好进度、质量和安全的关系,坚决杜绝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对质量与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界定责任,严肃处理。
六要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实施跟踪督导。各司局、流域机构和直属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机制,督促各地落实配套资金,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要督促各地对专项检查、稽察、审计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进度严重滞后、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地区和项目,相关司局要组织工作组进行巡回检查、蹲点督导、挂牌督办。要继续对各地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每月对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投资完成、工程完工、项目验收情况进行排序,并在全国范围内通报。各地也要采取相应措施,加大对市、县和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将省区内所有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排序,与项目的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建设单位责任人名单一并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七要深化体制改革,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水管体制改革相辅相成,必须同步推进,才能保障水库良性运行。各地要继续深化水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切实理顺管理关系,落实机构和人员,足额落实“两项经费”。凡是除险加固的水库,各项改革措施必须全部到位,要将水管体制改革落实情况作为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切实加强小型水库的管理,做到有管理责任主体、有管护人员、有管理经费、有监测设施、有预警手段、有应急抢险预案。
八要加强运行管理,全力确保度汛安全。各地在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度的同时,要进一步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制,把各项责任落到实处;加强水库日常监测、值班巡查和预报预警;制定调度规程,科学进行调度,严格控制运用;制定和完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有安全隐患的水库要降低水位乃至空库运行,未经验收的水库严禁投入运用,目前正在实施除险加固的水库要严格按照度汛方案安排施工。总之,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止溃坝失事、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确保水库度汛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矫勇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做好会议精神的汇报工作。要及时、全面地将这次会议和陈雷部长讲话精神向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要将会议的要求,面临的形势,特别是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和措施,认认真真地汇报好。二要全面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要及时全面地将这次会议和陈部长讲话精神向省市县各级水利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各参建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传达,认真组织学习陈雷部长重要讲话,切实吃透会议精神,明确目标要求,实行节点控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三要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各地要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要根据每个在建项目的实际情况,逐库分析存在问题,逐库研究落实进度,切实做到倒排工期,节点控制,按时完工,及时验收。他强调,各地要按照这次会议提出的要求,狠抓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着力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狠抓建设管理,保证质量与安全;狠抓建设进度,确保年底如期完成3年目标任务。
会上,水利部建管司通报了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总体进展情况,河南、重庆、湖南、广西、山东等5省(区、市)水利厅(局)做了典型发言,与会各省(区、市)水利厅(局)作了汇报。
全国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水务)厅(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规划计划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主管处室主要负责人;各流域机构负责同志,规划计划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主管处室主要负责人;部机关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