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将新增300多个中、西药品种,参保人员用药范围再次扩大。记者今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正式发布,目前正在实行的2005年版《药品目录》将在1个月过渡期后,停止使用。
据省人社厅医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和参保人员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与河北省正在执行的2005年版《药品目录》相比,新目录适当扩大用药范围和提高用药水平,西药和中成药共计增加了300个品种。
记者还了解到,《药品目录》分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3部分。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均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1276个,中成药1115个,民族药45个;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品种23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4个。中药饮片部分所列中药饮片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包括中药饮片127种及1个类别。其中,单方不予支付的有99种;单、复方均不予支付的有28种和1个类别。(记者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