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6日晚18时50分,大连市新港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和大火,部分原油流入附近海域,在灭火过程中又有500吨泡沫流入海中,造成周边局部海域污染。
获悉大连新港发生溢油污染事故后,各级渔业主管部门依照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立即启动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农业部指导省、市渔业部门积极开展水质监测、水产品质量检测和渔业资源受损评估等渔业污染防控工作,配合有关方面开展油污清除,维护广大渔民利益和渔业水域生态安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派出黄海水产研究所的渔业资源环境专家赴现场,配合当地渔业部门开展调查和监测评估工作。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和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分别第一时间成立了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溢油监测小组,有关负责同志于7月17日凌晨3时赶赴现场,指导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和海上溢油取样监测,并在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召开应急监视监测工作会议,对污染事故处置工作进行部署安排。7月18日,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基层渔业部门采取减少换水、停止采捕等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溢油对海水养殖影响。同日中午,第一批50艘清污渔船进入现场开展清污工作。同日,黄海水产研究所专家到达事发现场,开始开展渔业资源损失评估。7月19日7点,800条清污渔船进入现场开展清污工作,计划到晚间,清污渔船可以达到1000条。目前,溢油污染清理工作进展顺利,截至7月19日10点,清污渔船投入吸油毡20吨,消油剂3吨。其他清理油污物资正在陆续运往现场。
据调查,事发海域周边没有养殖生产设施,污染事件尚未对水产养殖造成明显影响和损失,但如果污染范围进一步扩大,有可能对水产养殖造成影响,当地渔业部门正在密切监视并采取预防措施。目前正值捕捞渔船休渔期(6月1日至9月1日),污染对渔业捕捞生产的直接影响尚不明显,渔业专家已开展调查监测并评估天然渔业资源的损害情况。
下一步,农业部和辽宁省、大连市渔业主管部门将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污染损害监测防控工作,督促渔业生产单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溢油事故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