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以来,重庆市部分区县出现一次强降雨天气过程,尤其是长江上游连续强降雨,洪峰过境导致江河水暴涨,致使部分场镇内进水,群众被洪水围困,农作物大面积被淹。据统计,截止7月19日16时30分,重庆市有潼南、城口、铜梁、合川、开县、丰都、石柱、巫溪、荣昌、永川、大足、巫山、奉节、云阳、万州、垫江等16个区县、103.39万人受灾,因灾死亡7人,失踪8人,紧急转移安置11.01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1760公顷,绝收4795公顷;倒塌房屋5669间,损坏房屋10302间;直接经济损失49979万元。
灾情发生后,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民政局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
一是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查灾救灾。灾情发生后,重庆市民政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启动了自然灾害应急响应(II级),重庆市民政局局长刘涛带领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潼南、合川等重灾区县组织指导当地开展救灾工作。
二是向灾区紧急调运救灾物资。重庆市民政局会同灾区民政部门紧急调运4万瓶矿泉水、4万桶方便面、帐篷800顶、棉被4000床等物资支援灾区。
三是指导各区县采取腾出学校宿舍、安排旅店及公房、组织投亲靠友等措施及时安置受灾群众,确保了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水喝、有临时住处。
国家减灾委、民政部于7月19日14时紧急启动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并派出由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副主任、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副主任闫志壮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灾区,协助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目前,抗灾救灾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受灾群众情绪稳定,社会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