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为加强江苏省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今年江苏省继续组织省内部分医学院校,采用“定点招生、定向培养、协议就业”方式,在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招收部分考生,为江苏省培养一批专科学历层次农村卫生人才。
今年“农村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医学类计划均分配到县(市、区),公布在第一批高职(专科)计划中(文理均有)。凡志愿从事农村卫生工作、户籍所在县(市、区)有定向培养计划、年龄在25周岁以下的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第一批高职(专科)批次慎重选择填报相应院校志愿;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没有定向培养计划的,考生一律不得填报,如果填报,即使被投档,院校也将会作退档处理,并且不能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其他院校。
考生录取后、入学前须与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人事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培养学校在校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学习期间不能参加“专转本”考试。毕业后按照《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到乡镇或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服务期限至少满5年,服务期内将逐年退还在校期间学费。对来自低保或困难家庭的学生,定点学校、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和县(市、区)卫生局应给予适当生活补助。(陈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