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执行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
一要充分认识《通知》出台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通知》精神上来,确保《通知》所提出的工作要求贯彻执行,努力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要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准确把握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要加深对《通知》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的理解,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正确的政绩观,把安全生产状况作为衡量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志;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要率先学习好、领会好《通知》精神,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学习做好宣讲辅导;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贯力度、拓展宣贯广度、延伸宣贯深度,注重宣传效果。三要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创新机制、落实责任,确保《通知》要求执行到位。要在制度配套、创新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手段和方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上下功夫。四要加强督促检查,解决突出问题,做好当前工作。地方各级政府安委会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确保各项规定、措施落实到位;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加大现场执法力度,统筹做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