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至29日,全国公安机关表彰奖励工作座谈会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近年来表彰奖励工作情况,讨论修改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表彰奖励工作的意见(稿)》,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选树培养先进典型并开展表彰奖励,是凝聚警心、鼓舞士气、树立形象、促进工作的有效手段。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特别是政工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紧贴实战,大力选树培养先进典型,不断推动表彰奖励工作改革创新,取得了突出成效,有力促进了各个时期公安保卫任务的圆满完成。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有89个先进集体受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表彰,574人(次)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一、二级英雄模范称号,7.1万多个(次)单位荣立集体一、二、三等功,33.5万多人(次)荣立个人一、二、三等功。
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表彰奖励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部党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大局,认真按照贴近实战、贴近基层、贴近民警的要求,不断加大选树表彰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教育管理,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着力提高表彰奖励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提供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
会上,黑龙江、北京、天津、江苏、福建、河南、湖北等省、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有关负责人作了经验介绍发言,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兼人事训练局局长李春生作了讲话。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宣传局,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政治部,铁道、交通、民航、森林公安局和海关缉私局政治部,部分副省级市、省会市公安局政治部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人民公安报评论员文章: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表彰奖励工作
公安表彰奖励工作是公安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实现政治建警目标的有效途径,是凝聚和团结广大民警智慧和力量、切实做好公安工作的重要手段。当前,公安工作面临的形势错综复杂,公安机关担负的任务艰巨繁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表彰奖励工作。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表彰奖励工作,就要更加突出新形势下公安队伍政治建警的极端重要性,在公安机关大力培育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忠诚为核心的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教育引导全体民警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表彰奖励工作,就要在公安机关大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民警的工作热情和干劲,把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集中到岗位练兵、岗位成才、岗位奉献上来,凝聚到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来。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表彰奖励工作,就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安表彰奖励工作服务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始终保持公安队伍旺盛的战斗力,更好地适应新时期的形势和任务要求。
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公安表彰奖励工作置于公安工作的全局来谋划,放在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位置来推进。围绕公安中心工作,深入基层和一线,着力发现培养先进典型;坚持贴近实战,及时表彰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学习宣传先进典型,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