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气象局预报,8月10日至19日,我国部分地区将有大雨、局部地区有暴雨。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和国务院应急办通知精神,8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紧急通知,部署工业领域防范近期强降雨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降雨天气过程,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10年汛期工业行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2010〕92号)、《关于做好当前防汛抗洪工作的紧急通知》(工信明电〔2010〕12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汛期环境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工信明电〔2010〕13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及早部署,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科学的安排、更加顽强的工作作风,做好下一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工业企业生产运行。
通知指出,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捕获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并向有关企业发布。要结合本地实际,指导企业开展防范应对工作,特别对此次强降雨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防御制定有针对性防范措施,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和财产损失。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排除风险隐患,特别是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隐患排查,防止有毒有害物质造成水体污染。加强对工业企业生产运行情况监测,做好生产要素保障协调工作,确保企业正常生产。
通知指出,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针对本地区多发、易发灾害的特点,做好抢险装备、器材、工具应急调用的各种准备。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及时掌握应急物资需求信息。要与抢险救援物资生产、储运企业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随时做好一旦紧急情况发生,充分发挥工业应急系统作用,组织好工业应急产品保障。各地工业和信息主管部门之间要加强应急工业品联动调运,以确保及时提供应急工业产品。对本部门难以协调解决的,应立即向国家相关部门报告。
通知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继续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联系畅通、及时报告。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工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运行〔2009〕159号)要求,及时将应急工业产品需求、工业受损情况、本单位采取的应对措施等重要信息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