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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水利部采取措施加快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10年08月25日   来源:水利部网站

    近年来,为减轻江河洪涝灾害、病险水库、山洪泥石流等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财政部与水利部等有关部委、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采取强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水利重点工作。

    一、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小型水库普遍存在工程标准偏低、建设质量较差、老化失修严重、配套设施不全等问题,致使水库安全隐患严重,制约着水库效益的发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明确提出要加快解除病险水库防洪安全隐患。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近年来,水利部会同财政部编制了3个专项规划,规划除险加固重点小型病险水库12200座。规划总投资520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60亿元。截至2010年8月初,已安排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央投资276亿元,列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和《东部地区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的6174座小型水库目前已完成4341座,其余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新编制的《全国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中5400座小型水库加固工作已经启动,计划于2012年底之前全面完成,全国小(1)型病险水库将全面加固完毕。

    为确保专项规划的顺利实施,财政部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创新和完善投入机制,中央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分配,由省级部门统筹安排具体项目和资金,并将原来由中央和地方资金共同承担每一个项目的做法,改为由中央资金和地方资金分别承担一定数量的病险水库加固任务。同时,在资金分配中充分考虑地区财力差异,重点向西部地区倾斜。水利部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集全系统之力抓好这项工作。通过采取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水利部各司局和流域机构分片包干加强监管、对任务重的省区全面加强对口技术支持、加强稽察、审计和检查工作等措施,全面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检查。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狠抓落实,建立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建设管理"四项制度",确保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通过以上措施,经过除险加固的水库,经济社会效益十分显著。在防洪方面,恢复和新增防洪库容22亿立方米,直接保护下游耕地1.2亿亩,保护人口1.4亿人。今年汛期,经过除险加固的大批重点小型水库,不但水库本身经受住了严峻考验,而且在拦蓄洪水、减少下游洪水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供水方面,灌溉和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可恢复和新增兴利库容93.9亿立方米,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1.05亿亩,增强城乡供水能力34.4亿立方米,提高1.1亿人的供水保障水平。在生态环境方面,加固后的小水库面貌焕然一新,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使周围林草植被更加茂密,成为城乡人民群众休闲娱乐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下一步,水利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在确保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如期完成的同时,会同有关部委抓紧编制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尽快启动除险加固工作,力争用3-5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二、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

    我国中小河流洪涝灾害损失十分严重,已成为江河防洪重点薄弱环节。据统计,一般年份中小河流水灾损失约占全国水灾损失的80%。

    中小河流防洪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2008年、2009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大投入、加快中小河流治理。2008年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启动了《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针对有防洪任务的8600多条中小河流,按照轻重缓急,将其中2209条重要河流纳入规划,总投资500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10亿元,计划6年完成治理任务。规划于2009年开始实施,已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50亿元。目前,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总体进展顺利,启动的266个项目中,已有一半以上项目开工建设,部分已完工或基本建成的项目在今年的防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今年汛期中小河流洪水灾害严重的现象,8月初,财政部商水利部又追加安排20亿元,同时决定提前下达2011年资金计划30亿元,重点用于今年洪涝灾害严重或发生超标准洪水的河流河段治理。下一步,按照国务院第120次常务会议提出的《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6年任务争取用3年时间完成的要求,财政部、水利部将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前期工作,强化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同时,启动新一轮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再规划治理3000条左右,使中小河流防洪能力大幅度提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山洪灾害防治

    近几年,山洪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全国洪涝灾害死亡人数的比例呈递增趋势,已经成为防洪减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完成了《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及《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县实施方案》。2006年开始了以监测、通信预警、防灾减灾预案为主的非工程措施试点建设,2009年将试点范围扩展到全国103个县(市、区)。中央财政安排资金2亿元,试点建设收到良好效果。据估算,试点区域共有61个县发生329次山洪灾害,通过预警紧急转移93万人,避免了4.45万余人伤亡,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被广大基层干部群众誉为"生命的保护伞"。

    目前,水利部正在会同有关部委抓紧编制全国1836个县的非工程措施实施方案,力争用3年时间实施完成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初步建成覆盖全部山洪灾害防治区的监测预警系统等非工程措施体系,使山洪灾害防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为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提高防灾抗灾能力,中央财政设立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采取"民办公助"方式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给予适当补助。近年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172亿元。其中,2010年安排小农水专项资金78亿元,比上年增长73%。2009-2010年,财政部和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00亿元,实施两批共850个重点县建设。

    通过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提升了农田水利设施整体水平,增强了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促进了农业节水,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提高了农民收入。2009年重点县建设共维修塘坝10323处,维修引水堰(闸)2026处,实施高效节水面积45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592万亩,新增、改善排涝面积975万亩,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385万吨,效益明显。

    此外,在中央财政安排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资中,水利建设资金约占60%以上。截至2009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安排水利投入773亿元以上,通过实施项目区小型水源工程、灌排沟渠整治改造等建设,共修建和加固小型水库及塘坝1.5万座,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5.3亿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2.3亿亩,支持山区、丘陵区开展水土流失小流域治理561.8万亩。

    下一步,财政部、水利部将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加快推进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大力促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等多项水利工作的扎实开展和实施,进一步增强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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