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深化“阳光计生行动”,努力实现全覆盖,8月26-27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在吉林省四平市召开“全国人口计生系统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化研究班”,对“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化进行深入探讨。北京、河北、吉林、江西、河南、广东、陕西、新疆8省(区、市)和吉林省四平市、河南省安阳市介绍了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经验。中央纪委驻国家人口计生委纪检组组长勾清明到会并以“加快规范化实现全覆盖努力推进人口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为题发表讲话。
勾清明组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各地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要求各地充分认识“阳光计生行动”的实践成果与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力争做到年内全覆盖。同时,要把规范“阳光计生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全面规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阳光计生行动”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勾清明组长在讲话中提出了全面规范“阳光计生行动”的基本要求。一是“阳光计生行动”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即合法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和求实性原则。二是“阳光计生行动”的基本内容和形式规范,包括“三项公开”、“ 四项评议”的主要内容和形式以及“五项监督维权”的基本要求。
阳光计生行动涉及面广,内容多,工作难度大。勾组长要求建立“阳光计生行动” 组织领导制度、整改反馈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和总结报告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保障“阳光计生行动”持续、深入、健康发展。会议还讨论了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标准。
勾清明组长明确提出,国家人口计生委将研究下发《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和《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标准》。要求各地对照规范和标准,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认真梳理本地在落实“阳光计生行动”、推进规范化建设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采取措施,强力推进,做到落实阳光计生行动不走样,完成规定动作不变通,力争尽快实现全覆盖。同时,要求各地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阳光计生行动”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相结合,与创先争优相结合,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窗口单位和文明行业。努力推进阳光计生行动深入发展,推动人口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为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研究班期间,会议代表还实地考察了吉林省“阳光计生行动”示范点四平市的公主岭市和梨树县,学习了他们深化“阳光计生行动”,开展承诺服务、诚信服务的经验。
全国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人口计生委纪检组组长和监察室主任及部分地(市)人口计生委负责人80多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