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快推进重钢老厂区的关停工作。按照《重庆市“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要求,在今年底前应关停重钢老厂区8台共10.2万千瓦的小火电机组。重庆市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重钢老厂区的关停步伐,确保在年底前完成。
二是加快污水处理厂服务区域内管网建设进度,充分发挥减排效益。按照《重庆市“十一五”化学需氧量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要求,“十一五”期间审批并投产的污水处理厂当年实际处理量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60%,投产三年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量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75%。市市政委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及相关区县加强市政排污口直排的整治工作,加快推进,确保年底前完成。相关区县政府和市水务集团、市水投集团要按照职责分工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加快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做到污水应收尽收,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确保年底前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到相关要求。
三是加快推进《规划》项目的实施进度。在今年底前重庆市列入《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以下简称《规划》)中的工程项目需全部建成投运,没有按期完成的地区,国家将实行“区域限批”,并对未按期完成的工业企业实行停产治理。市经济信息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尽快召开项目推进调度会,分类指导,制定并落实项目推进措施,倒排工期,督促未完成项目的企业加快进度。相关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建立绿色通道,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各种矛盾,促进企业加快整治进度,对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坚决实行停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