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2日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财政部、环保部已同意山西省从火电行业开始,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权的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在山西省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权的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可弥补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的不足,能充分调动排污企业防治污染排放的积极性,促进其加快技术更新。
2002年以来,山西省先后在太原市、大同市、阳泉市相继开展了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交易的先期试点工作。2009年12月,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与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山西京玉发电有限公司、同煤国电王坪综合利用电厂等3家新建燃煤电厂签订了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合同,涉及二氧化硫排放量1.4万吨,交易金额近9000万元,为开展大范围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积累了丰富经验。(记者张隽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