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召开
白玛朗杰出席并讲话
10月10日至11日,西藏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林芝召开。会议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精神,总结交流经验,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区文明委副主任、区社科院院长白玛朗杰,中央文明办调研组副组长董青出席会议并讲话。
白玛朗杰在讲话中指出,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把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作为西藏跨越式发展的首要任务,将丰富农牧民精神文化生活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这是我们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千载难逢的机遇,我们一定要珍惜大好形势,巩固和发展我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良好态势。
就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白玛朗杰强调,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打牢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引导农牧民群众转变观念;围绕优美环境进农家,深化文明生态村创建;实施达标,规范文明乡村创建;用好载体,深化“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要加强领导,求真务实,努力开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
会上,中央文明办调研组副组长董青对我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他说,党的十六大以来,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文明委的高度重视下,全区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中之重,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进展,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良好局面。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王明星在会上作了总结发言。他说,这次会议总结工作实实在在,交流经验生动鲜活,分析形势准确到位,部署任务明确具体,是一次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会议。大家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区党委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意义的深刻论述和对形势的判断上来,把行动统一到自治区文明委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把会议精神贯彻好、落实好。
会议还宣读了自治区文明委《关于林芝县仲果村等三个村镇为自治区文明乡镇(村)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