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处罚中,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较大,对同一案件可能有“轻重不一”的处罚结果,这种情况将得到改变。记者近日获悉,宁夏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12月1日前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度”,制定具体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并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法制办相关负责人透露,以后要将各类处罚细分为多个等级,每一等级明确具体的处罚种类以及对应的处罚标准。全区县级以上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应主动梳理行政处罚条款,根据违法行为的情形、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等因素进行细化、量化,形成不同阶次,并将行政处罚种类、幅度逐项细化为若干裁量阶次,形成自由裁量标准。对此,政府各部门要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公开、说明理由、审核、案卷评查、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最大限度控制或减少自由裁量的弹性空间。(记者 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