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江苏省省长罗志军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全力做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为顺利开启“十二五”打好基础;听取全省征地拆迁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草案)》,审议并原则同意《江苏省测绘市场管理规定(草案)》。
会议指出,当前正处在两个五年规划、两个年度计划紧密衔接的关键时期,做好年底前的工作十分重要。必须咬定目标、集中精力、全力奋战,巩固和发展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良好局面,确保实现省人代会提出的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保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同时为明年工作做好准备。会议强调,做好今年的收尾工作,保增长的目标要狠抓不放,调结构的举措要强力推进,抓统筹的任务要全面落实,惠民生的实事要确保完成,特别要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特别要解决好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要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立足当前抓好各项工作的同时,要着眼长远及早谋划明年工作,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发展走势,提出明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主动争取向上对接,抓紧排出一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民生社会事业大项目,确保重大项目不断跟进。进一步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高水平完成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抓紧编制各项具体规划,为未来长远发展打好基础。
会议听取了全省征地拆迁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会议指出,对征地拆迁进行专项治理,是省委、省政府针对这一事关全局的问题作出的重大决策。征地拆迁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一线全面掌握情况,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大整改力度,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巩固征地拆迁专项治理工作成果,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实际情况,更多地看到这次专项治理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通过进一步的专项治理,把成果真正巩固住。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各部门要把规范征地拆迁行为作为解决问题的核心,分解相关任务,制定具体措施,确保依法征地拆迁。进一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时时刻刻站在群众利益角度考虑问题,把解决好老百姓利益问题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利益作为政策制定落实的最终标准。全面落实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加大安置房建设力度,探索多渠道的安置方式,切实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问题。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坚持征地拆迁管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征地拆迁管理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一级一级落实责任。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级一级追究责任。增强基层组织行政能力,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长效机制,在坚持有法必依的同时,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群众。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草案)》。会议指出,江苏是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发源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直把这项惠民举措纳入农村实事工程加以推动落实。2005年,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全覆盖”目标。目前,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从行政推动层面过渡到规范管理阶段,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手段对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保障责任等作出进一步明晰界定,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以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规范化、法制化运行。会议同意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条例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江苏省测绘市场管理规定(草案)》。(陆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