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10日出台《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城市公交规划,发展绿色低碳公交,推进城乡客运和多种运输方式一体化,加快提升城市公交服务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快捷、安全、方便、舒适的公交服务。
城市公交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共事业,近年来,福建省城市公交基础设施逐步改善,线网密度不断加大,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稳步提高,但与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求相比,总体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在专题研究抓紧落实事关群众利益十项实事时,把提升城市公交服务作为实事之一,纳入五大战役民生工程重要内容,要求城市公交服务延伸线路、加密网络、延长时间、增加班次,抓好多种交通方式无缝衔接。
按照这一要求,《实施意见》明确了福建省城市公交发展的目标任务、主要举措和扶持政策,确定到今年底,全省设区市中心城市新投放公交车1000辆以上,新增公交班线100条(其中清洁能源公交线路10条),优化班线200条,延伸公交服务时间250条班线,延伸公交线路800公里,实现中心城区群众步行10-15分钟内就可乘坐公交车;到明年底全省新增、更新公交车2000辆(其中新增清洁能源公交车500辆),延伸公交线路1000公里。中心城市公交车100%安装车载GPS监控系统。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2010、2011年省级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扶持,各设区市、县(市、区)也将设立公交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公交补贴补偿制度,落实对公交企业的优惠政策和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土地政策。
《实施意见》还要求抓紧研究出台《福建省城市公共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将城市公交基础设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加强清洁能源加气(充电)站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力度,在城市公交建设、运营、服务中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持续提升城市公交管理服务水平。(记者 潘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