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和正常发用电秩序的紧急通知》下发后,11月24日,国家电监会立即作出部署,要求各派出机构和电力企业,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紧急通知精神,立即行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国家电监会在部署中要求各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所在地区近期非正常拉闸限电和强制压、停火电机组的情况,切实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生产运行秩序,切实做好对居民生活和重点用户的电力供应。要求各单位要加强电力运行和供需监测,指导和协调所在地区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做好电力供应工作。依法维护电力调度秩序,确保电网安全稳定。对违反电网统一调度、违规干预电力生产运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向国家电监会和地方政府报告。要求各派出机构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减排、有序用电和电力保障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