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省财政厅积极筹措安排资金,大力支持实施“一乡(镇)一个综合文化站,一村一个农村文化大院,一个社区一个文化中心”等文化富民工程,有力地推动了吉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支持农村文化大院建设,不断提升村级文化阵地作用。农村文化大院作为村级文化阵地,在促进农民科技致富、农村经济规模化发展和社会和谐方面具有重要作用。2009—2010年,省财政累计投入农村文化大院建设资金12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文化大院文化活动设备购置、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举办手工艺展览等和农村文化大院文艺骨干培训支出。
二是支持乡镇文化站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服务功能。乡镇综合文化站承担着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和协助管理乡镇文化市场的重要职能。2009—2010年,省财政累计筹措拨付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资金5040万元,共计建成25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同时,为解除已建成文化站缺少设备设施的问题,保障文化站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省财政累计筹措拨付乡镇文化站设备购置专项资金2153万元。
三是加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提高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能力。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便于为广大群众提供就近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务。2009—2010年,省财政累计筹措拨付城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专项资金1505万元,对59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157个文化活动室给予了设备购置专项补助。目前,全省共建成城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276个,1464个文化活动室。